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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合肥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2015年4月27日去办理过户,但由于房主房产证上有小孩名字,办理

    在合肥市区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2015年4月27日去办理过户,但由于房主房产证上有小孩名字,办理过户无法找到小孩父亲签字做公证,因而无法过户,现在中介公司联系房主,房东不接电话,房主说不是她的责任,现在这个事情就这样僵持着。因为签合同时,中介也未告知房东需要出具公证书,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直接起诉房主。我应该没有任何违约责任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二手房 房产 中介 举报

    提问者:毛头爱民俗

    发布于2015-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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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奥利翁 丨Lv 0
    你好!可以起诉。
    +1 2015-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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