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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前期物业合同,开发商与业主买卖合同附件中,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服务协议约定不一哪个有效

    这几份合同合同中对于停车场收费的约定不一致,应以哪个约定为准,哪些合同是无效的,还是合同都应该有效 北京市

    物业 购房合同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模拟人生22010

    发布于2015-06-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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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喜鱼乌咪 丨Lv 4
    先。 不过,开发商才能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停车场收费属于公众收费。所以,按照国家规定。所以,开发商和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价格,日期最近的约定为有效价格。 同一服务价格,物业前期合同签订后。 物业前期合同,才可以正式同业主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前期物业合同应该早于房屋买卖合同。个人协议中不能对公众收费进行约定,国家对物业停车收费采取的是【协商议价,是在物业项目尚未正式建成时签署的。所以这份合同里对停车场收费的约定肯定是无效的,政府审批】的原则。政府审批价格为最终价格,物业公司和业主的服务协议属于一对一的协议,应该是有效价格,要看地方物价主管部门最后批复的停车收费标准是多少,最终按照什么标准收费,所以在时间上
    +1 2015-06-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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