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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子租赁合同,张某应资金短缺不想租李

    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子租赁合同,张某应资金短缺不想租李某的房子了,他们签订房子的租金支付为一个季度支付一次,可张某只支付了第一个月的,一个月后就搬走了,但李某要求张某支付后两个月的租金,是否合理,张某进来时还交了1000元的押金,张某认为不要押金就算了,干嘛还要交后两个月的租金,试问谁对说错 北京市

    租房 租房合同 房租 房子 举报

    提问者:ffwcas

    发布于2015-06-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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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比你有型 丨Lv 0
    你的问题比较具体,具体请电话咨询。
    +1 2015-06-29 举报
  • 团购小叮当 丨Lv 4
    照顾按照约定不租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电话咨询周炜律师或者到周炜律师办公室咨询。
    +1 2015-06-29 举报
  • astron10 丨Lv 3
    这个是合理的,
    +1 2015-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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