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质量保证金?

    我企业销售员签定销售合同,合同载明质量保证金为10%,如果需方单位不需要我方维修则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发票已经全额开具,有些客户就按照上述规定做了。请问质保金部分涉及的增值税该如何处理,这10%部分确认的销售收入是否要再处理一下?

    增值税 维修 全款 举报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8-07-02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江上小堂 丨Lv 4
    只能做收入了,你都开全额发票了,挂账了应收账款,收不回来做坏账处理了
    +10 2008-07-02 举报
  • 踮起小脚 丨Lv 3
    1、质量保证金与销售一起进行帐务处理,不需要单独进行增值税帐务处理。2、销售时,根据开具的发票借:银行存款借:应收帐款--保证金贷:主营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3、收回保证金时借:银行存款等贷:应收帐款--保证金4、无法收回保证金借: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等)贷:应收帐款--保证金
    +10 2008-07-02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