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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房子2011年1月25号开始租给乙方办厂,就第

    我家房子2011年1月25号开始租给乙方办厂,就第一年签订过房租协议,乙方2014年的房租尚未付清,2015年乙方一直没开工,我们也找不到他,厂内设施也一直堆放于我家,导致我们无法出租给另一个租客,这种情况下,请问律师,我们可以把乙方的设施给处理掉吗,若我们给清理了,乙方下次要来赖我们,我们会有法律责任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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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emontree20

    发布于2015-06-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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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ongable 丨Lv 4
    可以起诉解决——要求支付租金,腾空房子、赔偿损失;也可以自行处理——具体方法三言两语说不清楚,如方便请来办公室面谈维权事宜。
    +11 2015-06-24 举报
  • 月下徘徊 丨Lv 0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你可以请当地的公证处把乙方堆在你家房子里的设施进行证据保全后在进行处理(如堆放在一个地方),你们自己擅自处理会有后遗症的。
    +1 2015-06-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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