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出租房问题
家房屋是2008年5月开始出租,当时租房人交了一年房租,也就是房租交到2009年4月,但们没有签任何协议.现在由于家里缘故,房屋需要提供给家亲戚居住,想问一下,能不能把房屋收回来.就此事,已提前一个月通知了租房户,而且答应他退还给他余下房租.想问一下,在预收了租房户一年房租,当没有签定任何协议条件下,能收回房屋吗?本想跟租房户协商解决,但现在他态度非常不好,给他打电话,他都不接.对待这样人,也实在没办法,想只能先君子后小人了,直接限定他一个星期内搬走,不然话,就封门换锁了.这样做可行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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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湖东智囊
发布于2015-06-2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