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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租赁房征收补偿

    原本一套公共租赁房承租人是我父亲,现在面临政府征收房屋,无承租人。物业要求我们家庭内部推选一名承租人,该房屋中一直为我大哥一家人居住,我和老公还有儿子、孙子户口都在该被征收房屋中,独立分户的但是不居住在这里的我他出有两套小户型房屋大哥他出有一套住房。现在大哥想要做承租人并且向独吞征收补偿款及房屋。我应该怎么办?物业那边回馈我说若所有家庭成员均未同意的情况下大哥无法成为新的承租人,但是我了解到在家庭不能推举新的承租人时物业有权指定一名新承租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若大哥成为了新的承租人是不是就可以在不需要其他同住人签字的情况下独自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独自拿补偿款?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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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宋江脚踢松花蛋

    发布于2015-06-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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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iuyue0102 丨Lv 3
    征收开始,就承租人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由征收部门指定。由其与征收部门洽谈签字,并安置共同居住人!
    +1 2015-06-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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