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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房后还能追究逾期交房的责任吗?

    事件:二手房,买方延期交房(合同上明确了交房日期,以及逾期交房违约金),但是卖方坚持延期50天交房,且拒不支付违约金。   我是否可以先在50天后收房, 收房之后,要求中介不向卖方支付先前约定的交房押金(金额小于逾期违约金,存放在中介处)。  交房后,我是否仍可以继续追究延期交房的违约金?  备注:已经经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我的目的是:先顺利收房,然后再追究责任。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收房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beijing3211

    发布于2015-06-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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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井冈风甜 丨Lv 0
    可以50天后先收房,收房以后,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协商补偿,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1 2015-06-19 举报
  • 绿色衣服 丨Lv 3
    可以继续追究。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1 2015-06-19 举报
  • 姜友冬 丨Lv 4
    可以先收房,再要求支付违约金。
    +1 2015-06-19 举报
  • 夜玫瑰cathy 丨Lv 3
    依法成立的合同就按合同办事。
    +1 2015-06-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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