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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guanli4 丨Lv 3
    《物权》第九条规定: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登记发效力;未经登记发效力 甲房屋售给丙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已经发效力受律保护 房屋所权转移主要基于两类律事实即律行律行外律直接规定律行房屋所权转移普遍、主要原非唯原社经济发产物权丧变更属于于律行引起所权转移必须登记登记效 至于甲房屋售给乙并房屋交付使用甲没办理继承权登记所合产权没售房屋权利双没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乙没取产权能适用善意取条款所乙能向甲提经济赔偿通民事律关系解决
    +1 2015-06-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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