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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装修单位未按期交房如何处理

    2015年元月与某家全国知名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中说明5月15日装修结束并交房,结果到6月14日才交房,合同中未标明延迟一天应交违约金金额。向该公司索要违约金后,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给予赔偿,赔偿办法:超期每天按半包工程款的千分之一付违约金。我与该公司签署的是全包装修,总额13万7千左右,其中基建工程款3万8千左右,主材7万9千左右,宅配(家具、家电)3万左右。我的疑问有两点:1、千分之一是否合理,金额千分比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2、是应按合同中装修总额的千分之一还是半包工程款的千分之一? 请专家给予评判,谢谢! 北京市

    违约金 主材 装修公司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gskxlmjwkwk

    发布于2015-06-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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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青青草尖 丨Lv 0
    首先,合同法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量化规定。法院判决主要按照你的损失,来定违约责任,建议电话沟通,我们根据案情才好准确分析
    +10 2015-06-16 举报
  • ebahai 丨Lv 0
    金额千分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看到你的装修合同才好评判
    +10 2015-06-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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