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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出来后,是不是还存在不确定因素

    买了一套二手房,原房产证上只有上家一个人名字,但上家已结婚,且该房产确为夫妻共有财产,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时,只需房产证上著名字人到场即可办理过户,不需通过上家妻子确认,也允许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名下,但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上家并无权利全权处置该房屋。假设以后房价涨了。求解::1、过户后,上家妻子是不是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2、上家妻子行使撤销权期限是多久?3、如该买卖合同被撤销,房款怎么结算?是按过去成交时价格结算,还是按现在行情结算?4、房屋买卖过程中并无过错,由此造成损失理应找谁补偿?5、是不是一定能得到补偿?6、房屋过户后,是不是还有补救措施?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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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爱狗0730

    发布于2015-06-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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