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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沂的。初2女孩被带去宾馆开房

    女孩生日是2001.6.1日,女孩子与这个男孩是同一个县城,男孩差不多有16-17岁,和几个男子不务正业不上学。他俩是在网上认识的。交往的时间差不多有大半年了,约会了10几次,2015.5.3日下午3点左右,男子带女孩在县城的小宾馆开房,女孩交往男孩后,过年来学习下滑的很厉害,精神也不好。现在这男孩不再与女孩交往了,又结交了新的女孩,现在时间过去了40天,女孩的家长才知道,家长应该去派出所报警吗,还是怎么办?求律师们给个答案,教教我们怎样捍卫法律的尊严,抚慰孩子的伤痛, 北京市

    提问者:Faking穷光蛋

    发布于2015-06-15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 feifeiluck 丨Lv 2
    你好,这样正常交往的话,是没有问题的,,一把不构成犯罪,具体,建议电话详谈
    +11 2015-06-15 举报
  • 天空飘过小飞鸡 丨Lv 3
    自由恋爱,不构成犯罪!
    +10 2015-07-04 举报
  • duicuo 丨Lv 0
    可以报警。。
    +1 2015-06-15 举报
  • 马德里sula 丨Lv 4
    你好,建议电话咨询本律师。
    +10 2015-06-15 举报
  • xshbxqy 丨Lv 3
    对孩子进行教育吧,派出所对恋爱纠纷不会受理。
    +10 2015-06-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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