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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解决政府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的问题?如何解决开发商违法违规处分小区公用绿地?

    我购买了青岛市区某开发商建设的在建住宅商品房(普通住宅)。该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将一楼楼前的共有绿地(已经经过青岛市规划局查证确认)违法违规处分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共有绿地,将其“赠送”给一楼业主单独使用,侵犯了小区非一楼业主的合法权益。 经过我的初步查证,开发商涉及违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另外,我从青岛市政府网站查到: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之一是“负责城乡建设行业的市场监管”;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的工作职能之一是“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监督管理”。 为此,我向青岛市政府上述职能部门投诉,要求政府部门督查、纠正开发商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小区公用绿地交还小区物业管理。但是,上述职能部门都是推诿,不作为,让我自行解决。为什么我们小区居民,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 请问,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小区非一楼的业主应该如何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怎样解决这个问题? 谢谢您的回复!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地产 购房 物业 举报

    提问者:MwddLJXURRppbFlIy

    发布于2015-06-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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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lpxw520 丨Lv 4
    依职权,履行职责
    +1 2015-06-13 举报
  • zdz8904 丨Lv 1
    你好,属于不作为行为,如果不受理,要求出具不受理通知书,可以行政复议解决,对于开发商侵犯行为,可以诉讼解决
    +1 2015-06-13 举报
  • 灵剑江湖 丨Lv 4
    欢迎来电咨询。
    +10 2015-06-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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