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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李清 经纪人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如果他们对你进行强制拆迁的话,从法律角度应该要走这几条路才可以做,第一,你们这一带已搬走的人数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才可以启动司法裁决.根据司法裁决的通知,你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如果选择产权置换的话,会随便找一套不低于现在你所住房屋面积的二手房给你,然后根据二手房的价格,多退少补!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话,那就是会根据你的评估价格给你钱,一分补贴也不会有的!如果在你收到裁决书以后,规定期限内没有搬离的话,才会启动司法强拆!
    +1 2015-06-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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