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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为爷爷单位职工房,93年以职工价购买,房子增值后的产权纠纷咨询。

    经过:1.房子为爷爷单位职工房,90年初以职工价购买,子女四人,经协商过后由我父亲出70%购房款,奶奶出30%购房款,房产证写奶奶名字。2. 七年后,经过争取,奶奶同意并把名字改为我的名字。3.房子2004经过拆迁还房后多出了1/4的面积有我父亲出钱补齐。4.到现在房产增值奶奶,及其他子女要求改回原来的房产名字,并说当时是糊涂同意改的,现在要求改回去。请问法律专家,这种要求是否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stravas

    发布于2015-06-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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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水晶蓝妹妹 丨Lv 0
    房产属于你家所有,其他人无权要求,除非他们有证据证明房产是他们的。
    +1 2015-06-12 举报
  • 狗狗叫卡卡 丨Lv 4
    没有证据证明的,该房屋是你家所有,其他人无权要求
    +1 2015-06-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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