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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的纠纷咨询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房产继承的问题向您咨询。父母现在均已去世(父亲1992年,母亲1997年),遗留1985年建房改房一套,面积88平方。兄弟姊妹共五人,我本人排行老五,一直跟父母居住,1993年在此房内结婚并育有一子。1997年单位房改,需缴纳80﹪产权费15000元,因当时母亲突发脑梗在医院治疗,一直昏迷不醒,我在哥姐知情下缴纳了15000元房款,一月后母亲去世。因二老均系突然去世,加之当时年代较早,父母没有留下任何财产方面的遗嘱,父母去世后,父母遗留15000元五人均分,房改房归属当时没有确定,一年后我本人花35000元将此房装修,兄弟姊妹均未提出异议,我一家三口一直居住至今,并无其他房产。2010年单位二次房改,我又缴纳剩余20﹪产权费及杂费7000多元,获得全产权。房产证于2013年发放,证上是父母的名字。今年我和兄弟姊妹协商想将此房过户给我儿子,大哥给我一个方案,此房归兄弟姊妹五人所有,此房现市场估价36万左右,我已付房价和装修费不算购买此房,36万中减去此款,余下31万五人均分,考虑到老母亲在1992年至1997年与我共同生活,我的那份多分,剩余部分让我拿出16万其余兄弟姊妹四人均分。我想请问律师他这种方案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法律依据。我97年和98年所付的房款和装修费应当如何计算。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房产纠纷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梦里挑灯看天

    发布于2015-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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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之乎者也11 丨Lv 0
    你哥姐和你缴纳的房款、你的装修费应当从总房价中扣除依法分配;鉴于你和父母同住可以多分,多分多少需要你们协商确定;你的方案可以作为讨论的方案,如果其他人同意,可以这么分;不同意则不行;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1 2015-06-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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