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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购房合同,合同规定过户后5个工作日办交接,由

    二手房购房合同,合同规定过户后5个工作日办交接,由于我们贷款了,卖主认为她没拿到全部的钱所以不能交接,我们考虑到对方是70多的老太太,就同意贷款发放后交接。过了一个月,银行通知贷款已发放,我们联系对方,对方声称忙碌等她通知,多次联系不接电话,最后说再过一个多月再办交接。经查证她的房子还在出租,她已经拿了人家到一个月后的房租。我们按照合同还需在办完交接后给她几万尾款,并且也有规定逾期每天付多少违约金,我们考虑到时候扣部分尾款,金额差不多一个月房租,请问会有法律上的问题吗?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樱桃小麦兜

    发布于2015-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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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golb 丨Lv 3
    依据购房合同约定的内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对方违约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实际损失的责任,协商解决,不成时起诉到法院维权
    +1 2015-06-05 举报
  • 没有结局 丨Lv 0
    只要合同上约定可以这样做,就没有问题。
    +1 2015-06-05 举报
  • 美派斯 丨Lv 0
    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6-05 举报
  • ljjing1018 丨Lv 3
    您好,欢迎来电
    +1 2015-06-05 举报
  • 九分完美 丨Lv 1
    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1 2015-06-05 举报
  • 饭团老子 丨Lv 3
    您好!建议搜集卖方违约的证据。
    +1 2015-06-05 举报
  • crane1986905 丨Lv 0
    可以起诉维权;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及文章;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1 2015-06-05 举报
  • stockhunter 丨Lv 3
    可以。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 2015-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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