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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财产纠纷的几个问题

    2014年恋爱同居,未领证,但双方都办了婚礼,有了个小男孩,九个月。现因男方有故意推脱的嫌疑,将小孩放在女方娘家抚养,不闻不问时间达八个月。同居期间男方将老家自建房出售30万元,所得钱款也在同居期间获得,想咨询的是:如果解除同居关系,男孩归女方领,1、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对这三十万元售房款进行财产分割么?2、男方婚礼所得份子钱,属于他们俩之间的同居期间所得吗?女方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么?3、如分开,女方家里有权向男方索要八个月的抚养费么,若可以,可以索要多少 北京市

    房产纠纷 自建房 卖房 房产分割 举报

    提问者:imzzzzz

    发布于2015-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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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ang413926 丨Lv 1
    首先,你们没领证,在法律上就没有结婚,属于同居关系,但你们可以争小孩抚养权,女方争比较有优势,争到以后,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抚养费从你们解除同居关系以后,开始算。至于这30万元,女方争取到的可能性比较小,但婚礼的份子钱倒是可以一争,但结婚的彩礼钱,需要退给对方,建议电话沟通,我们根据案情才好准确分析
    +1 2015-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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