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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后妻子可以单方面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丈夫是一个三级伤残、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法院判决夫妻离婚之后,妻子是孩子的监护人。在没有跟丈夫商量的情况下,妻子可以单方面把孩子的户口迁走和更改孩子的姓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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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renwuhua

    发布于201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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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nxuliyuan 丨Lv 0
    夫妻离婚后孩子只是随女方生活,而孩子的父母都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要给孩子改姓名仍然要孩子的父母双方同意。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为孩子改名。因为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与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11 2010-1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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