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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公、外婆都已去世,但房产证名字是外婆姓名,外公、外婆共生了一个儿子,四个女儿,现在二个女儿也去世了,目前在世是儿子即我舅舅(未婚无子女),一个是未婚姐姐,另个是过继给人家姐姐,请问,我舅舅、在世二个姐姐、另外已过世二个姐姐子女是否都有房产继承权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家居达人

    发布于2015-06-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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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dwb_lps 丨Lv 0
    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外婆外公子女具有继承权,去世的由其子女代为继承
    +1 2015-06-01 举报
  • canny__033 丨Lv 4
    都具有继承权,若过继子女未尽赡养义务无继承权,协商不成,可起诉进行分割,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地铁南站附近
    +1 2015-06-01 举报
  • 冥王天蝎 丨Lv 4
    过世的两个姐姐子女有继承权。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1 2015-06-01 举报
  • golb 丨Lv 3
    您好,是的。
    +1 2015-06-01 举报
  • renwuhua 丨Lv 1
    你好!舅舅、过世女儿小孩、未婚女儿、过继女儿如未尽赡养义务无继承权。
    +1 2015-06-01 举报
  • youqi2 丨Lv 4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房产继承分割问题
    +1 2015-06-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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