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江苏宿迁虚拟产权房维权

    律师您好:在江苏宿迁xx区客运东站北面,有一座名为“宿迁市XX家居广场”的商业项目,该项目是宿迁市政府的重点项目。开发商红星凯盛在2010年至2011年间,以XXX”的名义进行商铺销售和宣传,并给予业主包租10年加8~10%租金回报的,违反国家不得出售虚拟产权房的规定,将2000多套虚拟产权房出售给南京、南通、徐州、连云港等地业主。 按照委托经营合同规定,购房后的第四个年头,即2014年11月底宿迁XX部分业主将收到返回的总房款8%。事实上,宿迁XX并未按时打款,许多人直到现在也没有收到租金,这使得部分按揭购买商铺的业主甚至还无法还银行月供。截止目前奸商江苏凯盛已拖欠业主5000多万的租金。 广大业主多次向宿迁市、区政府反映并组织多次维权无果。《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广大业主可以诉讼要求退房吗? 北京市

    购房 业主 房地产 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xingshi_chen

    发布于2015-06-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zhicheng1 丨Lv 2
    你好,看了你说的情况,开发商属于欺诈,你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有需要,可以给我来电!
    +1 2015-06-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