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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2012年10月23日到长沙市天心区长沙市石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兰亭岄岛楼盘(位置铁道学院天虹商场旁)购房,当时选定了兰亭岄岛4号栋的一套,整个过程中销售员都没有提到什么要交纳5000元团购介绍费。认购协议书上也没有什么团购介绍费的字眼。直到我哥嫂签完协议付了一万元订金后,这个男销售员突然拿出一张所谓的“团购协议”,要我们付5000元团购介绍费,还必须现金。人都懵了,马上就和他理论,要求他们的领导来解释。这些销售就摆出一付无赖的嘴脸,说是这里的规矩。要他们领导出来他们就说领导不可能见。完全是赤裸裸的敲诈!我家人都是比较老实的人,本来想退掉的,但是考虑到订金,最终实在不得已被敲诈了4000元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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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inghui881216

    发布于2015-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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