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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2013年购买东湖高新区商品房一套,201

    您好!我2013年购买东湖高新区商品房一套,2014年11月2日正式签署合同并备案,与此同时我把贷款所需全部资料全部交给置业顾问,让其代办贷款事宜。公积金网上查询贷款进度也是初审银行通过。但是贷款一直没下来。最近(4月8日)置业顾问跟我说需要重新签贷款合同,之前那份因时间太长被银行退回了。商品房交房时间为2015年1月15日,但是至今开发商无法提供大证,收房通知书契税也不符合国家政策,我购买的普通住宅且房管局网上查询所在用地容积率也是2.66,按照国家规定契税1.5,但是收房通知书写的3个点。开发商至今无法提供书面说明契税问题。我跟置业顾问回复是:房屋交房时大证、还有其他证件都应该是齐全的。但是至今没有大证。我暂时不想签银行贷款。如果在大证还没下来的情况下,我暂时不签贷款是否会产生滞纳金?我要怎么做才能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呢?我需要做些什么?谢谢!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备案 普通住宅 收楼通知书 举报

    提问者:m1n2b3v4

    发布于2015-05-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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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闲云野 丨Lv 0
    建议你尽快把各种资料带上当面咨询律师,如果想要房就起诉开发商要求协助办理贷款,如果不想要房就起诉解除合同。两种情况应该都可以要求违约金。
    +1 2015-05-28 举报
  • xamljn 丨Lv 0
    是否需要大证,要看合同约定,建议来电咨询。
    +1 2015-05-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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