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地产合同纠纷发生处理?$https://m.fang.com/ask/ask_1045466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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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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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资源网
丨Lv 4
发生房地产纠纷后处理的原则一般是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1)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分别向行政主管机关投诉,或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如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可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除终局复议以外,须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行政决定一旦作出即可执行,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并不停止执行。(3)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如果纠纷不属于行政机关主管,当事人可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必须有约定的仲裁协议,如无约定,不可申请仲裁,只能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可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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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民骥
丨Lv 0
不是不给钱,恐怕有价格分歧吧?!不要算黑心帐,正确、合理地解决好价格问题,我相信广大的装修业主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 如果真是遇上蛮不讲理的主,我指你一条路:把你做的增加项目能拆走的就拆走,拆不走的就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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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心灯
丨Lv 1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 处理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时,应注意: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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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tcz
丨Lv 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起异议的除外。即如果你不同意仲裁,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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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ing
丨Lv 3
仔细看合同,看有没有“霸王条款”,合同是自己拟定的,还是有专门律师拟定的,落实好了,最好有复印件让我们看看,不要盲目的感觉自己吃亏,要把帐算回来,记住,仔细检查合同!一定要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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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把2010
丨Lv 4
遇到不可抗力时,比如政策性问题,是不算违约的!只能有好协商,实在不行诉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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