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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中介所说的非法避税是什么意思?如何非法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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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秦始皇2007

    发布于2015-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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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duhbabfsd 丨Lv 2
    我觉得避税.都必须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避税.具体的如下:一套房子成交价格在200万.你不用贷款.我们就可以按市场指导价做评估(120万).你就可以按120万来交税.当然了.如果要贷款.就只能按120万的评估价贷款!
    +11 2015-05-25 举报
  • zyh7601369 丨Lv 4
    不需要,只需要正常缴纳服务费
    +1 2015-05-25 举报
  • hlx999 丨Lv 4
    1 保险有分红型,万能型,投联型,这些都是有收益的。年收入12万以上的要上税,这些收益再多也不用上税。2 受益人得到的保险生存金,理赔金不用上税。
    +1 2015-05-25 举报
  • beyond爱好者 丨Lv 0
    避税是利用的税法的漏洞,打了"擦边球"偷税是违反了税法.避税方案用得不好,是税法不熟,属于偷鸡不成反而蚀一把米.
    +1 2015-05-25 举报
  • 模拟市民 丨Lv 1
    是单位报销的依据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1 2015-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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