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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老铁树的小屋 丨Lv 4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 2015-05-24 举报
  • zhaott2010 丨Lv 2
    优质回答体现您的专业素养,更容有关房产税方面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另外: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易被用户关注
    +1 2015-05-24 举报
  • sanyuecaozhang 丨Lv 4
    (1)国家、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的自用房产免税;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后,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税。(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A、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B、因企业停产、撤销而闲置不用的房产;C、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D、基建工地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E、利用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税;F、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G、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依照规定应征收房产税;但为了照顾企业的实际负担能力,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6)除上面提到的可以免征房产税的情况以外,如纳税人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1 2015-05-24 举报
  • Xsmile 丨Lv 2
    你好。有下面几种情况是免征的 ①持CW0-8开头居住证满3年的免征; ②持CW9开头在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免征; ③上海户籍首次购房的免征; ④上海户籍二次购房按家庭人口人均面积小于或者等于60㎡外地户籍无居住证的,必须交房产税。房产税计算公式: 房产税=合同价×70%×0.4或0.6
    +1 2015-05-24 举报
  • zhcpkgpxrv 丨Lv 2
    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以下统称“应税住房”)。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居民家庭住房套数根据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拥有的住房情况确定。
    +1 2015-05-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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