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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天津人说快板 丨Lv 2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租赁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的;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情况。
    +1 2015-05-23 举报
  • rewvan 丨Lv 0
    弃权后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1 2015-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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