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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 lnwxj88888 丨Lv 0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逾期交房违约赔偿里"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中的已付房款指的是?答:已付房款指的是你的首付,银行贷款,就是目前为止你已付给房产开发商的所有房款(包括你自己支付和银行贷款部分)
    +1 2015-05-23 举报
  • 飞雪世界 丨Lv 3
    如果合同里面没有规定一定要10月31号前放款,那么他们也没有理由要求你这样,另外买一手房延期交房基本很正常的事,除非你去打官司告他们逾期交楼!
    +1 2015-05-23 举报
  • 我爱刷牙0730 丨Lv 3
    以已交房款是多少就按多少来计,银行的房款也是到开发商帐户的,那么就是按总房款来计啦,你要睇清交房的时间,有时合同写的是多少个工作日的“工作日”的意思和多天是不一样的,好少会写某年某月某日交楼的
    +1 2015-05-23 举报
  • sharylly 丨Lv 4
    你好!其实可以根据你们的购房合约,去追究违约责任!
    +1 2015-05-23 举报
  • shengyin8 丨Lv 4
    按照合同是按总房款的万分之一赔给你,但最好你还是去咨询一下律师,这样就比较清楚
    +1 2015-05-23 举报
  • 盖拉府 丨Lv 0
    大哥,说实话很同情你的遭遇,俺当年买房也是一样,被拖了一年才给房子,又拖了两年才给的房产证,最后给我的赔偿是抵消半年的物业费。我当初签的是正规的有法人签名和公章的购房合同,打官司?没用的。建议是;你一个人找他们没用的,几句话就给你打发了或是根本不理会你。你应该联合你们一起购房的业主,人越多越好,一起去找开发商要说法!不怕事搞大,就怕闹得动静小了!
    +1 2015-05-23 举报
  • 麦田UU 丨Lv 0
    如果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或直接找开发商协调,可以要求双倍赔付
    +1 2015-05-23 举报
  • liuyue8484 丨Lv 2
    法院判决: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标准为全房款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对一起开发商逾期交房导致业主索赔违约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定,虽有部分房款为贷款支付,但开发商已收到全额房款280312元,应按照全部房款的1%比例支付违约金,故判决开发商赔偿业主违约金人民币2803.12元。另外,开发商还应赔偿业主包括房租、保险费、印花税、贷款利息等在内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五百零六元二角六分。2002年9月17日,薛先生与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薛先生向荣丰公司购买荣丰嘉园一套住房,购房款总计人民币280312元,并约定荣丰公司于同年12月31日前交房,同时在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条款中还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9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签署后,薛先生当日即支付了首付款60312元人民币。后薛先生与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及荣丰公司共同签署了《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但迟至2003年6月1日,荣丰公司才通知薛先生办理入住手续,而薛先生自2003年1月开始一直在外租房住。薛先生认为,荣丰公司逾期交房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双方协商未果,薛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索赔购房款、双倍定金、违约金等共计人民币37万余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但荣丰公司表示,违约金应按买房人累计已支付房款的1%比例支付,而不是按照总房款的1%计算。一中院认为,荣丰公司逾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在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上,法院认为,合同约定为按照“已交付房价额”计算,虽然房款大部分为银行贷款支付,但开发商已实际得到合同约定的全部房款,因此应按照全部房款计算违约金。同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一中院认为,薛先生的损失应包括:因逾期交房5个月给薛先生造成的房租损失,贷款利息损失,保险费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共计18000余元。扣除已支付的两千余元违约金后,荣丰公司还应一次性给付薛先生损失赔偿金一万五千五百零六元二角六分
    +1 2015-05-23 举报
  • 饭团老子 丨Lv 3
    根据你的描述,给你以下建议:1、开发商的协商请求你有权拒绝,你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诉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赔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均有权按照合同违约责任处理纠纷;买卖过程中产生纠纷不遵从合同?那还签定合同干什么???2、房屋质量问题如果你对现在的检测报告不认可,你可以自请具备相当资质的第三方重新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3、如果维权诉求甲乙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是直接至该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4、如果修缮以后仍然达不到质量标准,你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维修,并承担延期交房的滞纳金;5、“若出现《住宅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问题,不影响交付,出卖人承担保修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理由拒收该房。这个合理吗?影响赔付吗?” 此条款可申请法院认定为无效条款;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 2015-05-23 举报
  • 清新愉快 丨Lv 0
    "已付房款"指的仅仅是你的首付款,不包括银行贷款部分的.如果是全部房款的话,合同里就会注明"商品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三了.
    +1 2015-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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