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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受赠房屋,再次出售

    王,我在06年接受了一套赠与的住房(不是直系的,应该属于其他赠与),现在想出售,据说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想咨询下,如何避免交这些税?如果5年后我再出售的话,是不是就可以免掉这个20%的税。还是无论多少年后我出售,都要缴纳这个20%的税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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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ingshi_chen

    发布于2015-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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