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前几年正在徐州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要办过户应该怎么办理啊$https://m.fang.com/ask/ask_1037724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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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正在徐州买了经济适用房,现在要办过户应该怎么办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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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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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文艺女青年
发布于2015-05-22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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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者
丨Lv 3
可以找徐州本地的机构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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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的海鸥
丨Lv 3
我上次问了,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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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天蝎
丨Lv 4
不得出售经济适用房的情形?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经济适用房;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以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经济适用房;5、已经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经济适用房;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经济适用房;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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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流光
丨Lv 3
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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