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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hihenongtian 丨Lv 3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通知提出,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设。《通知》提出,各地要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通知》指出,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后,地方政府原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渠道,调整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含2014年以前在建廉租住房)建设。原用于租赁补贴的资金,继续用于补贴在市场租赁住房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通知》还指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原则上按照适当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确定。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的支付能力实行差别化租金,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各地可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予以适当补贴。各地可根据保障对象支付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租金减免或补贴额度,直至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租金。《通知》要求,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1 2015-05-22 举报
  • 乱唱 丨Lv 4
    这个在保障房中心的网站上和其他网站一、区分过细影响成本及效率今年,各地继续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筹措和供应力度。随着各地公租房供应增多以及廉租房不断实现应保尽保,租赁型保障房的覆盖面已从最低收入人群扩大至中低收入人群。二、建设管理可有统有别租赁服务和政府补贴分别实施,平行操作、有机结合。具体操作中,受托运营机构负责公租房日常运营管理,按市场机制运营,依规定标准收取租金。政府(或用工单位)向承租人发放的租赁补贴,专项用于支付房租,可以直接划到受托运营机构或出租人的账上。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也可以到市场上租赁相应标准的住房,并申请租赁补贴。三、趋利避害防止一刀切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并轨,能有效增进投资建设和运营机构的合理收益,有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体现了差额补贴原则,承租人困难程度不同,补贴程度也不同,较好地体现了政策的公平性。此外,政府对保障对象的补贴由暗补变明补,有利于根据保障对象收入水平的变化,适时调整补贴金额,形成退出机制。上可以查到的。
    +1 2015-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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