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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天道酬勤07 丨Lv 0
    只要提出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的要求,就不让你再住廉租房.因为一担提出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就证明你已经不符合再住廉租房.例如,是一次付清全款吗?如果是,那么你的资产已经超过廉租房的条件了,你完全有能力去市场租房.如果你是贷款,那么总的交个首付吧.北京廉租房规定是月收入不超800,并连续吃低保两年才住.你哪里来的存款交首付?即便你的首付是从亲戚借来的,那么余下的月供呢.比如你每月还1500元,那么又超过廉租房的条件了,北京廉租房是月收入不超800,并连续吃低保两年,你都有能力换1500了,怎么能月收入不超800呢又怎么能吃低保呢.尤其是政策房,简直恨不得查你祖宗三代,然后再公示20天.所以一担提出申请经适房或限价房的要求,就收你的廉租房.
    +1 2015-05-21 举报
  • 心缘网缘 丨Lv 0
    一、两限房申请,人均住房面积15平米以下。3人以下家庭年收入8.8万以下,家庭总资产57万元以下。 二、如果你已婚,你们两人名下都没有房产,是可以申请的。申请两限房是你和爱人一起住,当然申请人是你,共同申请人是你爱人了!!!如果有小孩,就是你们三人共同申请啊。不过前提是你们都是北京市户口才行。 三、如果你是申请人,那就得带上你和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所在地的房产证明(这是为了证明你落户口的房子不是你名下的)、结婚证等原件,去你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去领“申请表”。 以下是“首都之窗-北京网”有关经适房、两限房政策的网页地址,你可以上去看看。上面的相关政策写的很详细,还有各区、办事处住房保障办公室的电话,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格:3人户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家庭年收入须不超45,300元,同时人均住房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36万元以下。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补充: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1 2015-05-21 举报
  • 笔记本家园 丨Lv 3
    1、单身必须满30已婚没规定2、单身的话就是你个人的资产,家庭就是你申请的单位,如果是以你和父母的家庭为单位申请那么就是你们三口的总资产,如果是你和你妻子的家庭那就是你们俩的。如果是你申请那么你必须年满30,因为年满30算单立户,就是你一个人是一个家庭。3、申请成功后还是可以买商品房的至少目前没有规定不许买。4、5年后可以自由交易,比如这个房子你30万买的,5年后卖了80万,那么差价是80-30=50万国家要征收你这个50万的35%即5035%=17.5万,你可以得到50-17.5=32.5万
    +1 2015-05-21 举报
  • xingzhanbin 丨Lv 3
    条件很苛刻,基本上是符合条件的买不起,买得起的不符合条件,最后房子都去哪里了,那就是天知地知他知你不知……下面是具体的要求,自己仔细看看吧[范围]: 具有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方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单身居民限购小套型住房: [对象]: (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已婚家庭、年龄在35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 1.取得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 2.上年度人均年收入(或年收入)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下; 3.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区、北仑区六区范围内无房或所拥有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含J产、Z教产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户36平方米或人均18平方米(自有住房在10年内转让的应当计算在内,下同)。 自有住房是指产权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子女的房改购房、祖传私房、商品房(含非住宅用房和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的期房)、解困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房、批地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承租公有住房是指承租人为申请人、配偶以及未年满16周岁的子女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本人或配偶未享受地方住房实物分配或未购买部队经济适用住房的J队转业、复退J人。该类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第(一)项中除户籍年限要求外的其他条件。 (三)1999年6月1日至2004年7月15日在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三区城市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尚未购房的拆迁户。 [申购方式]: (一)申请购房的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持现住房资料(拆迁户持拆迁补偿协议原件)、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出具。 (二)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同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社区居委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社区张榜公告10日,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核查夫妻双方及家庭成员房产档案。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 (三)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不实行轮候制。对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和单身居民,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建设(房管)、民政等部门和申请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社区居委会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本区的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本区准购对象,当最后分数并列且申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准购对象。对确定的本区准购对象进行登报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签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再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购房家庭持《准购证》按购房顺序号依次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直接选购住房,签订购房合同。 (四)区**应加强对本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销售过程由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若摇号,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五)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房达到二次的,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因放弃申购等原因剩余的房源并入下批可供房源使用。 这是05年的管理办法,07年及以后的的基本和05年的一样。其他的可以去市建委或者区住房保障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操作流程。祝你好运
    +1 2015-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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