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土地
  • 申请一份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签署两个人的署名吗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英语直通车

    发布于2015-05-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5个回答
  • kmand 丨Lv 4
    楼上的两条回答都是错误的。1.对于你父亲被误导签订的协议,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民事行为,人民法院也无权决定是否撤销,而会要求你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解决。土地使用权虽然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之一,但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土地使用制度的我国,是一种需要基于特定法律和特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民事权利,作为民事主体的你父母和你叔叔无权擅自处分这种权利,如果要处分,也必须要依据一定的批准程序通过原批准机关确认才能生效。这是行政法调整的范畴和行政管理范围,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不能替代法定的行政程序。换句话说,在我们国家,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你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怎么能处分与所有权相关联的使用权呢?打个比方通俗地说明一下,比如我把我的电脑借给你使用,你不通过我,与第三者签订协议,把我电脑上的显示器处理给第三者,你说这个协议有效吗?从你所述的情况来看,土地证书上是你爸爸的名字,10多年前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说明你爸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你父母不懂法律,被误导签了一份草拟的协议书,上面写将你爷爷原来的宅基地,即160平方米对分,也就是你爸爸和你叔叔各得80平方,这些都是越权行为。只要未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确认并变更土地证书的内容,这样的协议属于违法协议,从一签订开始就是无效的。你父母无需到法院去,那样太烦,只要向你叔叔家公开表示推翻协议就可以了(当然要取得表示推翻的有关证据)。即使将来发生争议,人民政府会维护自己原来发放的土地证的,但当事人通过人民政府进行真实意思表示愿意放弃并且重新核发土地证确认土地权属除外。2.你是否有权申请宅基地与你是否另立户口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正)、上海市浦东新区土地管理若干规定、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正)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农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农村居民户,可以申请建房用地:(一)垦区移民户和因国家建设或者乡(镇)村集体建设拆迁的居民户;(二)低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修正)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的居民户;(三)同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未婚者,其中一人已达到结婚年龄,要求分户建房的居民户;(四)县(区)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房用地的其他居民户。其中:上海农村个人建房户可申请建房用地的人数按常住户口计算,其中领取上海市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建房用地按2人计算。据此,我认为你已经24岁了,已经超过了法定婚龄,有权申请宅基地。因为即使你没有另立户口,也具备了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的分户条件,何况你实质上并没有分户,只是在你父亲原有宅基地上重新申请而已,也就是将你父亲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合法变更或部分变更到你的名下而已。3.你虽然有权申请,但人民政府是否会批准你的申请,还要取决你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即你所要申请的建设用地是否符合上海市城市规划要求。《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浦东新区的有关规划将浦东新区规划为城市化地区和非城市化地区两个部分。你未提供你家所处的具体地理位置,还不能确定你家究竟是城市化地区范围还是非城市化地区范围,如果是非城市化地区范围,还要看你家所处的地理位置是否符合你所在乡镇的建设规划范围。强烈建议你到当地乡镇的人民政府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规划局咨询。4.申请批准程序。原来上海市规定,上海市农民建房只需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批准即可。后来上海市对有关地方规章作了若干修正,其中在审批程序上修改为农民建房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地说,你应该到你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领取和填写有关土地、建房的有关审批表格,经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加盖印章并经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审核并加盖印章后到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局、土地房屋管理局办理。5.必须说明的是,你在开头提到的“现在传说房子要拆迁了”这句话,需要核实是否准确。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一旦某一个地块按照合法程序被纳入拆迁地块并且已经发布了拆迁通告,那么该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建房审批都将冻结。
    +1 2015-05-21 举报
  • 杨树枝 丨Lv 4
    可以租赁农村房屋,翻建房屋需要办理审批手续,赔偿难以归你,如过户到你朋友名下由你朋友获得拆迁。
    +1 2015-05-21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 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 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农村宅基地,因其农户多,居住分散面广量大,且自然条件、经济水平千差万别,村村之间、户户之间农户居住状况复杂。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改善提高,农村居民点建设依然是我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一项重要因素,是造成耕地减少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一直是我国土地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这项用地普遍存在粗放利用现象,不是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废弃地,而是盲目向村外扩张,村内空闲房普遍存在,农户建新房不拆旧房,离开农村而进城居住的干部、职工、军人等,原有的房屋土地大量闲置存在。在新《土地管理法》贯彻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如有的对“新法”理解不一,一些地方就发生了违法批地现象;有的规划工作跟不上或引导不及时,违法占地建房还未能遏制住;有的实际困难户建房问题又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影响了农户生产和生活,甚至社会稳定。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宅基地管理问题更为突出,有的“一户多宅”农户,专靠出租或转让住宅“致富”,成了暴发户,对耕地保护十分不利。同时,土地管理部门在农村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审批内容不突出,审批条件不完善,审批程序不明确,审批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影响国家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在广大农村的真正落实答案补充 就一般申请书格式,因何原因,申请批地基,请求批复。村里一般都会有范本。 你只要照下面的表格填进去就可以了。 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申请书 乡(镇) 村民委员会: 兹有本村 队村民 全家现有在册人口 人。现有旧房申报面积, ㎡,其中卧室 ㎡,堂前 ㎡,厨房 ㎡。 申请理由 。申请使用(水田 ㎡、旱地 ㎡、园地 ㎡,晒场 ㎡、水塘 ㎡) ㎡,使用(荒地 ㎡、...
    +1 2015-05-21 举报
  • 夫甲夫甲 丨Lv 0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买卖的。你们签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民事合同,如当时和你姑姑签的是做过公证的永久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话,对你就相当麻烦了。不过都是一家人吗?最好协商。及时你们去法院也是先调解、调解、再调解,最终达不成一致只有法院判决了。
    +1 2015-05-21 举报
  • 饭团翻土 丨Lv 3
    申 请 书村领导:我叫朱讷讷,今年33岁,是河南省郑州市十八里河小刘人。2001年和丈夫刘百军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5年丈夫不幸去世,公公将房产过户给前妻名下,我和孩子无家可归,在外流浪漂泊至今。为了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让孩子能有书念,结束流浪生活,本人准备在本村盖新房三间,但苦于没有房基地,恳请村领导考虑我们娘俩的实际情况,给予安排房基地,如若批准,我将万分感激!敬礼 此致 申请人:朱讷讷 20
    +1 2015-05-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