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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经济适用房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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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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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un没了show
发布于2015-05-21 北京市
共8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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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均
丨Lv 4
在公寓区居住、确无其他住房的非编人员,经批准也可购买。征地建设的,为弥补经费不足,允许少量外售,但外售房屋的总量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30%;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一般不得外售,属于城市规划要求建设的商业网点用房可向地方单位、个人出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转让手续。利用军用土地折款和批准外售的房屋所得收益,应当用于抵扣军队购房人员的住房补贴,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军队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先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确定购房顺序。购房人员在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应退出原住用的军产公寓住房。军队单位统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只能出售给本单位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和职工,不得转售或用于经营。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并享受住房补贴的军队人员,可以用个人住房资金账户中的住房补贴抵扣应付的购房款。利用军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出售价(综合成本价)与实际建房造价的差额,可作为军用土地折款,用于抵扣本单位购房人员住房补贴;外售房屋所得收益、房屋租赁收益及其他有偿服务收入,也应用于抵扣本单位购房人员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抵扣由建设单位或统建单位统一组织核算,经军区级房改办公室和住房资金管理部门审核后实施。已抵扣的住房补贴,应及时从个人账户中冲销。凡是按规定以综合成本价或市场价购买的军队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归购房者个人所有。按建设部、总后勤部《关于军队房改售房权属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1997]18号)的有关规定,到驻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所购住房可依法进入市场,实行准入制度,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其余收入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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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人租房
丨Lv 0
部队的经济适用房是否是地方上的产权,如果是就可按照当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进行转让.出让是要交出让金的,原来的经济适用房是没交过这笔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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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m
丨Lv 4
建议双方进行调解,提议按现在所属的房屋实事单价,让原卖方购回,这样你也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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浣花者
丨Lv 3
部队的房子只有军产证,国家禁止上市交易,如果买了,以后国家要征收是无偿的,所以也没有保障!所以建议您买商品房才能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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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fhare
丨Lv 3
部队里的房子一般不会在市场上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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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自由2011
丨Lv 4
部队的房子只有军产证,国家禁止上市交易,如果买了,以后国家要征收是无偿的,所以也没有保障!所以建议您买商品房才能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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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丨Lv 0
应该是可以的 地方的和部队的还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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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鱼乌咪
丨Lv 4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能否用于自住以外的用途? 经济适用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一定年限内不得再次申请。 五、 经济适用房能否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需缴纳哪些费用?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达到一定年限后可以按照市场价上市交易。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年限是不允许按照市场价出售的。但是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除需要缴纳各种税费后,还需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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