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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东市新入住取暖费收取(来自丹东优山美地小区)

    我是丹东市钰豪优山美地的商品上新住户。开发商通知我们拿钥匙,在办理入户手续的时候我们被供暖单位(海德供暖)告之必须交今年的取暖费,不交取暖费就不给钥匙。没想到一个供暖单位就能有决定我是否可以进户的权利,可笑!丹政发[2008]26号文件规定:新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和已实行分户供热改造的房屋,用户若停止用热,应在供热系统上水之前告知供暖单位,供热单位应当采取停热措施。用户停热期限为整个采暖期。如果是在采暖期内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开发单位应将办理进户期限和统一的供热时间告知用户,用户在办理进户手续时要确认用热或停热。停热的用户要做好室内保温、防寒措施,因停热造成的室内各种设施冻坏等损失由用户负责。请问大家遇到这样的事吗?我们老百姓应该团结起来,抵制供热公司的霸王条款,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 大家还有什么好的方法,说出来听听,有成功不交取暖费拿到钥匙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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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pipoodid

    发布于201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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