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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双方约定不办理过户手续,10年后当事人反悔要求过户并诉讼法律,法院并支持反悔方违约方,法院判决

    二手房双方约定不办理过户手续,10年后当事人反悔要求过户并诉讼法律,法院并支持反悔方违约方,法院判决依据是什么?请帮助解答。谢谢 北京市

    二手房 过户 举报

    提问者:空想泡泡

    发布于2015-05-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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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464033581 丨Lv 0
    物权确定属登记制,以登记的物权所有人为权利人。双方为何要约定不过户呢?即便当初约定但买家实际支付对价并占有使用,应属于实际的物权权利人。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可以要求随时确权,确权后自然会更名过户,相应的税费依法各自分担
    +1 2015-05-21 举报
  • vividuoduo 丨Lv 4
    你好!需要结合各方面情况,详细分析的。
    +1 2015-05-21 举报
  • 三山龙 丨Lv 3
    约定内容违法法定义务,所以无效。
    +1 2015-05-21 举报
  • 52Sky 丨Lv 1
    你的具体案情?不服一审判决可上诉
    +1 2015-05-21 举报
  • yanhai15 丨Lv 2
    过户属于卖方义务之一,虽然双方约定不过户,但由于如此操作,会使得双方交易始终没有结束,法律关系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因此,法院支持过户的诉讼请求。
    +1 2015-05-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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