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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想咨询个事,甲方为开发商,乙方为施工建筑,

    您好,我想咨询个事,甲方为开发商,乙方为施工建筑,我承包了乙方分项工程,结账时乙方拿了一套房抵给我当工程款。开发商只开了张收据给我:上面写着这套房价值多少,几月几号抵给我当工程款! 后来才知道签不了购房合同,开发商可能拿这套房去银行贷款了。 我想问的是,万一这套房因为某种原因被银行收走了,而我手中开发商开的收据有什么法律意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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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常熟买房官号

    发布于2015-05-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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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三山龙 丨Lv 3
    只能证明债权的成立
    +1 2015-05-19 举报
  • fuminj 丨Lv 0
    已经回复,尽快处理
    +1 2015-05-19 举报
  • metalsnail 丨Lv 4
    可以做为你要求开发商支付工程款的证据;
    +1 2015-05-19 举报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向开发商索赔。
    +1 2015-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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