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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产生的婚前房产分割问题

    我与2009年1月在本市购买了一套住宅,当时总价38万,首付了18万,20万按揭。我在2013年9月结婚,2013年9月结婚前,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是105万,结婚前我已还贷款本金9万元,利息5万元。婚后我的工资除了还贷款之外,全部交由对方。现在因性格不和离婚,对于房产分隔,对方提出要按现在的市场价格两方各分得一半,我当然是不肯能同意的。后对方又提出按照结婚后还款额所占比例分割09年至今的增值部分。我依然不同意。我的理由是:首付、贷款在婚前的还贷都是我自行承担的。在我们认识及结婚前,房屋价值已经增值很多,在结婚后至今的增值部分很少,对方要求09年至13年9月的增值也进行分割我觉得不合理。我能接受的是按照13年9月结婚后的增值部分进行分隔,对方不接受。另外,我的工资除了还贷剩余全部转到对方名下,我要求对对方名下所有的资产进行分割。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我的想法是否合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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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houyu7

    发布于2015-05-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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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metalsnail 丨Lv 4
    您好,您的想法是合理的,尤其对房屋分割的想法是完全正确的。建议您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在诉讼离婚的同时提出财产分割的诉求。
    +1 2015-05-18 举报
  • 蓝粉之约 丨Lv 2
    你的想法是合理的。
    +1 2015-05-18 举报
  • 天涯思思 丨Lv 0
    你的想法没错,可以起诉离婚并按照上述分割双方财产。
    +1 2015-05-18 举报
  • 王之歌K 丨Lv 4
    你好,可以协商,不能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15-05-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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