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谁知道我这种情况怎样叫房产税?

    个人(甲)承租单位(乙)房屋,合同3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有合同、房产证、付款发票,(此房屋属小产权)。甲已用此房屋注册公司(丙),注册地址即为甲承租乙房屋的地址,丙公司的法人即为甲。现地税要求缴纳房产税,甲已和丙制定租赁合同(事实上,房子就是甲的,公司也是甲的,但是却需要甲把甲的房子租给甲的公司丙)。请高人指点,如需缴纳房产税,乙房屋属于自用范畴还是个人出租范畴?应如何计算房产税?如年租金三万元,租期一年,应缴多少税款? 北京市

    租房 房屋 房产税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manners_0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家居达人 丨Lv 0
    首先我想说合同法上规定租赁的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要签30年的话得到20年后续签。然后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算甲出租房产,每年按租金的12%交房产税,30000*12%。如果想少交点,我觉得你可以算一下,如果用房子投资联营,共担风险,那样的话甲不用交房产税,丙企业按房子原值扣减当地规定的部分后按1.2%交房产税,你算哪种划算就按哪种咯,扣减比例一般是10%·~30%不管你出租一部分还是全部 都按租金交税 既然都是一家可以少点租金 但是要看税务局准不准~希望能帮到你 1
    +10 2015-05-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