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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王之歌K 丨Lv 4
    你好,国家建设部、发改委、国土部、人民银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收益。具体年限和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缴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1 2015-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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