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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xlzsj 丨Lv 2
    证件的丢失并不能代表实体内容的灭失。只要你仍然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宅基地标准不超标,原有宅基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不应被剥夺。对于该部分土地的征收的补偿问题,你应得到你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那部分补偿费,同时还应视情况而定重新给你划定新的宅基地。
    +11 2015-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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