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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单位开发的别墅要交房产税吗?

    我单位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前几年在一片国有林场开发了一片别墅。土地并没有过户,我们是租用的土地租期50年。开发完成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销售出去。 以前的会计是个糊涂蛋,她将这块开发产品转成了固定资产,并已经计提了折旧。今年税务部门查账,让我们交这几套别墅的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房产是不交房产税的),我们怎样办好呢,出个主意。 北京市

    地产 别墅 房产税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马小象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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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小小二 丨Lv 7
    是的。。。。
    +1 2016-04-17 举报
  • 大秦帝国 丨Lv 9
    也是一样的,
    +10 2016-03-14 举报
  • 陈慧钰 丨Lv 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征免房产税问题 鉴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请您用好“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说服税务人员。问题补充回答:将“固定资产”再冲回来重新做为“存货”应当妥当些! 2
    +10 2015-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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