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租房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做呢(来自宁波柳庄小区小区)

    在雅虎口碑上看到甸柳庄小区(甸柳庄26号楼6单元403)有房租。于是联系了。其实这个房间是不是出租房屋,是有人租了房东房屋,然后再出租床位。当时说是130元一个月,但付钱时候房东又强调要收一个月房租做押金,于是多收了130元,当时只写明一个月只扣9元物业管理费。同时每个月另交一个月水电费20元。租了三个月,房东说在外面,以后到单位上还押金,而且说什么东扣西扣剩下不了多少钱。但现在退房一个月了,仍然没有给,是不是不想给了呢。是不是该到法院起诉,或是到工商部门反映呢。他是无照经营 北京市

    物业 租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松江松花蛋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chinadgj 丨Lv 0
    如果没有什么正规的合同,反应基本没什么用
    +1 2015-05-17 举报
  • 量贩店 丨Lv 0
    你好:链家地产张伟很高兴为你服务,如果没有什么正规的合同,反应基本没什么用.
    +1 2015-05-17 举报
  • zhaopeng1061 丨Lv 4
    基本上没有用
    +1 2015-05-17 举报
  • mianzi2 丨Lv 4
    没签订合同起不了法律效益的。
    +1 2015-05-17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