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收房问题

    开发商要求在收楼时,必须先和前期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后,才能在物业公司领取钥匙,是否违法?

    物业费 物业 收房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歪歪come

    发布于2008-03-13

相关搜索推荐

共3个回答
  • 人生若只如初见 丨Lv 4
    嗯确实是。
    +1 2015-11-06 举报
  • soufunwa102213 丨Lv 3
    这是程序,不违法
    +1 2015-10-03 举报
  • daisy_008 丨Lv 1
    庄律师: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合同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是完全独立的,开发商的要求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虽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对前期物业管理有明确的约定,但是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流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当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购房人如不签署《物业管理协议》或不缴纳物业费,属于另外一个法律关系,应当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庄清忠 广东广大(北京)律师事务所
    +10 2008-03-1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