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按份共有的房屋能否请求竞价取得?

    原告甲与被告乙、被告丙(三人系兄弟关系)共有物分割一案,经原告甲申请法院委托评估房屋价值6000元/平米,被告丙对评估结果不予认可,认为估价太低。一审法院偏向原告甲,判决一、原告甲分得两套245平米,被告乙分得两套235平米,被告丙分得180平米,二、原告甲、被告乙以6000元/平米补偿被告丙面积差价。被告丙现在上诉期间内,上诉请求以6500元/平米分得245平米再支付给对方面积差价或以6500元/平米为底价与对方竞价取得。请诸位律师在线解答:1 上诉请求能否得到二审法院的支持?2 上诉请求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文有哪些?3 我的真实意思是竞价取得共有房屋,请问我的上诉请求表述是否合理,怎样表述更为合理,更为有利? 北京市

    房屋 房屋评估 房产委托公证 举报

    提问者:蝈蝈728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富贵二胖 丨Lv 4
    搜集证据,再维权,否则,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1 2015-05-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