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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条合同是否有效?

    本人接手一超市与房东签《门面租凭合同》时由于生意忙乱而没有仔细看内容就签了字。但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如乙方情况有变需将门面转让,甲方有权按转让费的总价值百分之二十收取转让费。转让的对象需经甲方同意认可方可转让,不能做餐饮,其他均可。(以上甲方为出租方,乙方为承租方)请问这一条合同法律的角度来说有没有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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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仰慕孔子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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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txw349 丨Lv 0
    双方签字即认可
    +1 2015-05-16 举报
  • bohutang 丨Lv 2
    只要双方同意的可以。
    +1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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