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有关政策规定该房主,也就是卖方要有了另外的房子才能过户(给我)。我已经签了合同$https://m.fang.com/ask/ask_1020373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10203731
共2个回答
-
-
-
陈星似
丨Lv 2
哪里有这样的政策?我觉得没有。再者签合同时卖方告知你了吗?合同里有这个约定?合同有效,这一条有问题。 这倒不是卖方强令的或者合同里有的,卖方也表示如果能过户会出示过户需要的证件协助过户,大概是因为这一片房子只能农村户口的人能买,所以价钱也就非常便宜。我担心的就是合同算不算有效,万一卖方赔钱了这房子是不是算他的抵押财产 回答 房屋买卖签了合同,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有效的。你说的情况应当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由于房屋只有在房产部门过户才产生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房子在过户前始终不是你的。如果房主再次出卖或者进行了抵押,房屋可能就成为了抵押财产。 原来除抵押这项之外,房主还可以再度出卖。房主可以通过什么手续达到再度出卖?此房的房产证啥的倒是都在我这,恕我对这方面法律知识薄弱,请解答 回答 因为卖给你在房<
-
-
-
将暗色那么
丨Lv 0
房屋买卖签了合同,除非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一般都是有效的。你说的情况应当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是由于房屋只有在房产部门过户才产生所有权的转移,所以房子在过户前始终不是你的。如果房主再次出卖或者进行了抵押,房屋可能就成为了抵押财产。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