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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继承时的契税问题~

    夫妻共有一处房产,登记妻名字。妻去世前立遗嘱(经公证)名下财产全部由子继承,若夫和妻的父母都愿意放弃继承,那这处房产是否可以全部登记到子名下?若可以,过户时是否要交契税?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契税 过户 举报

    提问者:komas

    发布于2015-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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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卡其社 丨Lv 3
    1、不能全部继承儿子名下 因此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妻只占有房产50%产权 儿子最多也只能继承其50%产权 而父亲的50% 不能继承(因父亲还在世)2、其实公证遗嘱和 放弃继承权公证 选其一即可根据我国继承法 被继承人身前有遗嘱的从遗嘱 遗嘱上写明遗产归谁 就是谁继承 若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的父母 配偶 和子女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是均分遗产所以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 妻子的父母以及丈夫同时签字 妻子的50%产权才能被儿子继承3、若想将房子产权登记儿子名下 有几种方法 第一 按遗嘱继承将妻子50%产权给儿子 父亲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但是 遗嘱继承和赠与都需要交契税第二 不使用公证遗嘱 而是再办理一个继承权公证 丈夫及妻子的父母申明放弃继承权 由儿子继承母亲50%产权 然后 父亲同样办理一个50%产权的赠与公证 这个可以省去50%的契税(但是会多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费用) 因法定继承不需要缴纳契税 但是赠与需要 所以可以省去50%第三 暂时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由夫妻双方父母申明放弃房屋继承权并公证等丈夫也过世后 儿子凭此继承权公证办理过户时不需要缴纳契税(这是以现在政策来说的 几十年后的什么政策谁也不知道 也许到那时已经有继承税了 可能比契税花的钱更多)另外 儿子继承房产后 无论是以上述哪种方式过的户 当他再次出售该房屋时 需要缴纳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0
    +10 2015-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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