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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5年后生育加女方名,离婚分配~

    老公婚前首付28万,贷款12万购得现在的婚房,5年后有了孩子,应我的要求加名,由于加父母名费用和手续问题,只加了我的名字,份额都是产证的50%。现在考虑孩子教育问题,准备置换,房子卖了139万~现在计划继续贷款,置换180万左右的房子;老公提出:新买的房子要加入父母的名字或者他占60%孩子和我各占20%,理由是上套房子他个人的付款占了大的比例,现在增值了,新房子也要类推;我认为:28万是他前一段婚姻留下来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贷款偿还与增值的部分肯定是与我对等均分的,追究起来,28万加入他的比例份额是合理的,而不是现在的升值后的比例。为此,家里闹的不开心,有离婚的可能;如果此事上升到法律层面,法院会更支持谁的述求? 北京市

    还款 婚房 贷款 房产证加名 举报

    提问者:可爱小小羊

    发布于2015-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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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golb 丨Lv 3
    1、双方在产权证上如约定各50%,售房款也应当一人一半。2、双方在产权证上如没有约定份额,应当考虑对方首付及相应的增值。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1 2015-05-15 举报
  • yangting15 丨Lv 0
    可要求按照产证份额来分割。
    +1 2015-05-15 举报
  • longjessica 丨Lv 5
    再行购买的房屋原则上各半份额,
    +1 2015-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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