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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拒绝按照合同规定退房

    本人于2011年7月在乌海市乌达区书香苑小区买了套房子,首付交了40%,当初签订合同开发商与2013年12月31日交房,但是我这着急结婚,而新房还遥遥无期,无奈下2013年4月6日在租来的房子中结婚。2014年1月初,开放商又将房屋交钥匙推后到2014年6月,眼看租住的房屋就要到期,我便选择在离工作较近的地方重新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因开发商迟迟不能交工,而且本人已于别处购买新房,书香苑的房子找了熟人问了下降价将的很厉害,当初3774每平米的价格,已经调到3380,家人协商后我们退了房子再在他这买都比这个便宜啊,于是要求将书香苑的房子退掉,但开发商处马经理不予退款,而合同中已经写明了乙方因特殊原因退房需要承担首付款的20%做为赔偿,我愿意接受赔偿,但是开发商一口咬定不会给我退房款,而且还是根本不可能给我退的,问其原因,回复是没有理由。。。我这读书少,但感觉这事有点蹊跷吧,买卖不成了仁义就没球了。这口气是忍不下去呀 ,而且还是老爹老妈的血汗钱,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下是找12315投诉还是走法律诉讼?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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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popi153

    发布于2015-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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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陈邦旺 经纪人
    1、开发商违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需要正式的律师函。 2、商品房合同解除了,跟银行申请解除贷款合同,需要赔付的违约金向法院申请由开发商承担。
    +1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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